您的位置:首页 >政民互动>网上信访

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霸州市政府包庇康仙庄镇政府策划实施重特大经济犯罪的检举举报
来信人 邱** 来信日期 2022-12-02
信件索引号 202201166
信件内容
霸州市政府领导:你们好,我是霸州市康仙庄镇薛各庄村退伍军人邱宏伟。我向你们反应在2019年京德高速过程中,康仙庄镇政府策划,实施重特大经济犯罪的违法行为。在2019年京德高速征地过程中,腐败分子为一己私利恶意篡改廊坊市高速公路指挥办公室依法做出的行政决策即京德高速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在腐败分子操纵下,霸州市政府超越立法权限,违反行政程序,恶意篡改京德高速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给国家造成上亿元的经济损失,给霸州市康仙庄镇的老百姓造成上千万的经济损失,给我家造成三百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案发后,我多次向主管市长韩清华即相关领导反映,但他们不是撒波耍赖就是推诿扯皮!。案发至今三年多了,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精力物力,心力憔悴。党和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这帮害群之马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感情,给党和政府抹了黑。希望党和政府给我这个退伍军人主持公道,拨乱反正早日铲除这帮害群之马!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康仙庄乡 回复日期 2022-12-06
办理结果

按照市高指办统一安排,2019年8月我镇开始对京德高速占地进行测量,同时对地上物进行清点。参与人员有廊坊市高指办、霸州市高指办、京德高速临时筹建处、测绘公司、评估公司、乡镇工作人员、村街负责人、土地所有者及地上物所有者。

按照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101号《关于荣乌新线高速、京德高速霸州段建设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土地使用权人、青苗与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人共同调查核实拟征土地、地上附着物与青苗情况,填写《地面附着物调查表》,确认无误后由土地使用权人、地面附着物与青苗所有权人签字确认,多方确认后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负责出具评估报告,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补偿。

经查,康仙庄镇薛各庄村无反映人邱宏伟京德高速占地信息,但其父邱运昌有一处土地被征收,2019年9月3日,对邱运昌地块进行测量,同时对地上物进行清点,经测量占地面积为5334.88平米,地面附着物主要为金枝槐、白蜡、柳树、丝绵木苗、杨树、土坟等,并由赵桂荣(邱运昌之妻)签字确认。2020年初,由廊坊市高指办委托的评估公司,依据《地面附着物调查表》及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101号《关于荣乌新线高速、京德高速霸州段建设征收补偿工作的实施方案》,出具了地上物评估单,邱运昌地上物评估值分别为2990元和635580元。经邱运昌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后,于2020年1月22日向邱运昌拨付征地补偿款648187.92,经邱运昌签订地面附着物补偿协议后,2020年3月10向邱运昌拨付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共计638570元。

按照补偿标准,邱运昌地上物及征地补偿款已得到本人认可,且以补偿到位,康仙庄镇政府将及时跟其家属沟通,讲事实、摆道理,引导教育其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