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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血汗钱
来信人 马** 来信日期 2024-08-03
信件索引号 202400866
信件内容
本人和妻子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3日在霸州市*拉宫餐饮店从事工作,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日被拖欠工资,共计:5120元。
2024年5月4日接到*拉宫餐饮店负责人通知:暂时关门不营业,把你们辞退,先结一半工资,剩下的发放工资日结算,多次沟通协商无果,拒绝支付被拖欠工资,目前本人微信和电话已拉黑,无法取得联系。
2024年5月27日向劳动部门举报,目前一直没有结果,一直在协商中无果。
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鼓励,脱贫致富奔小康之路,背井他乡,1500公里选择来霸州市工作,由于拖欠工资一事,对我造成巨大的伤害,忧郁症复发,焦虑,失眠情绪低落,目前用药治疗。
望霸州市当地政府当地领导为我们底层人民讨回血汗钱。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4-08-13
办理结果

2024年5月28日,接廊坊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工单后,我局电话联系反映人马**了解情况,要求马**携带相关身份证等相关证据到我局投诉登记,马**表示其本人在山东,需6月初返回霸州,待返回霸州后携带相关证据到我局投诉。

2024年6月11日,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马**,询问其目前所在位置,要求其到我局投诉并提交身份证等相关证据。马**称其本人在山东打工,目前未返回霸州,不能到我局投诉登记。马**向我局反映于2024年6月10日晚,老板已经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支付其5000元,剩余5000元工资的支付问题,也与老板达成了支付协议,如后期仍未支付,会自行到我局投诉。

我局工作人员告知其我单位的具体办公地点,待返回霸州后可就拖欠工资问题到我局投诉,马**表示认可。

因多次联系马**到我局投诉登记,其至今未配合,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24日到*拉宫牛肉面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店名为霸州市*拉宫餐饮店,经营者王**。负责人表示,目前还差马**5000元工资未支付,期间6月10日因马**急用钱已经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支付其5000元,但剩余工资需马**到店办理工作交接,离职等手续后支付。

我局将该调查结果告知马**,马**表示已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