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次性告知书
一、办理地点: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二、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夫妻共有关系的提供夫妻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3、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原件);
4、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纸质及电子材料(原件);
注:(1)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无误后应退还原件的,将原件扫描存档原件退回;(2)复印件存档一律使用A4纸;
三、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定(记载于登记簿)→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不收费
咨询电话:786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