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但不动产登记机构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除外;
4、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5、依职权办理更正登记的,通知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更正登记的材料和送达凭证。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核定登薄→发证。
四、收费标准:免费。
五、办理地点: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六、服务热线: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