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5、税费缴纳凭证。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
(企业间、个人间办理转移登记的为1个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核定登薄→收费发证。
四、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五、办理地点: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六、服务热线: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