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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海域使用权及海域内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6 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域使用权及海域内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

 

办理业务应提交下列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使用海域的文件;

4、宗海界址图以及界址坐标材料、房屋测绘成果报告;

5、海域使用金缴纳或减免凭证;

6、房屋建造符合规划的证明;

7、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核定登薄

、收费标准:550元/宗

、办理地点: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服务热线: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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