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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海域使用权及海域内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权 变更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6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海域使用权及海域内合法建造的房屋所有权

变更登记

 

办理业务应提交下列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海域使用权及海域内房屋所有权已经登记的证明;

4、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已经变更的证明;

5、其他必要材料。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核定登薄

、收费标准:550元/宗

、办理地点: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服务热线: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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