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河北艺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1 10: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河北艺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 霸国用(2014)第150688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河北艺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0 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