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冀(2016)霸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616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00916010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冀(2016)霸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616号 | 齐延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31081021123GB00116F00020001 | 霸州市胜芳镇中心广场1-06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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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 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