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2012900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霸国用(2012)第140153-2号 | 廊坊市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31081016052GB00001W00000000 | 霸州市开发区付庄村 | / |
公告单位: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 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