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5、税费缴纳凭证。
6、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核定登薄→收费发证。
四、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五、办理地点: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六、服务热线:0316-7861579
监督电话:0316-7868512
举报电话:0316-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