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靳雅倩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9 15: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靳雅倩因保管不善,将1118035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靳雅倩 2023年 10月11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