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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业、商业)一次性告知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4 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工业、商业)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的: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验原件);

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代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验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验原件);

6、测量报告(原件);

7、实地查看表(原件);

8、询问记录(原件);

9、不动产登记面积情况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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