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问首办责任制
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首问首办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人的确定
1. 服务对象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时,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 若接待的是电话咨询,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 热情接待服务对象,主动询问来意,耐心倾听诉求,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态度冷漠、生硬、推诿。
2. 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办理或答复,不得拖延、敷衍。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并承诺办理时限。
3. 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并将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诉求告知相关工作人员。不得简单地告知“不归我管”或让服务对象自行寻找办理部门。
三、首办责任人的确定及职责
1. 首办责任人是指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具体业务,负责全程跟踪办理直至该业务办结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首问责任人即为首办责任人;若业务需多个部门或岗位协同办理,则由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确定首办责任人。
2. 首办责任人要对所承办业务的办理情况全程负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岗位,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办理过程中,要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告知办理进展情况;业务办结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服务对象。
四、监督与考核
1. 建立首问首办责任制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工作人员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将首问首办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绩效扣分、诫勉谈话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