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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

  • 机构职责
  • 部门领导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我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贯彻落实省、廊坊及霸州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廊坊及霸州市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有关发展性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项目。规划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贯彻实施省、市产业政策,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十四)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组织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省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市级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实施市级粮食、食糖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六)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核电)、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煤制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等燃料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街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监管油气、新能源市场运行,规范能源市场秩序。监管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参与电力市场的监管。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七)负责全市口岸规划、建设、开放和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陶勇君[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 

牛志勇[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四级调研员]:协助宋首成管理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事业运行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等工作。

吴维民[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协助陶勇君局长抓局全面工作,分管重点项目的争列和组织实施、经济技术合作、廊洽会项目签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及数据上报、重大项目评估、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央预算及债券资金争取、项目备案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机关人事、财务、文电转运、会议组织、信访安全、档案管理、电子政务、后勤保障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

姚景川[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四级调研员]:协助徐春利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消费目标控制,组织协调实施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应用和推广,组织协调电力、天然气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

宋首成[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分管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事业运行成本监审和价格认证等工作。

李国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监督检查,粮食政策及规章制度,县级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粮食安全生产,粮食国有资产下属公司,军供站和民生工程等工作。

马长会[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村级帮扶及驻村等工作。

赵翠萍[党组成员、专职主任]:分管落实服务业、金融等相关政策,监测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刘志刚[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纪检监察等工作。

李金芸[副局长(正科级)]:协助李国华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监督检查,粮食政策及规章制度,县级粮食储备的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粮食安全生产,粮食国有资产下属公司,军供站等工作。

任朝阳[二级主任科员]:协助修艳管理分管农业、林业、水利等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农业项目的资金申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消费帮扶,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和区域规划,全市农业资源区划调查,编制农业资源台账等工作。

张东旺[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谋划推进主导产业发展,推动钢铁去产能,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组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组织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双创”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等相关工作。

徐春利[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落实,社会事业政策落实及相关中央资金申请,就业及消费政策落实,财经办政策落实及组织召开会议,军民融合,大运河规划编制。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消费目标控制,组织协调实施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应用和推广,组织协调电力、天然气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等工作。

修  艳[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农业、林业、水利等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农业项目的资金申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消费帮扶有效衔接,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和区域规划,全市农业资源区划调查,编制农业资源台账,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朱国庆[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落实省、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我市协同发展相关规划,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改革等工作,协助吴维民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