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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机构职责
  • 部门领导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政策、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乡(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设计。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监督管理。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城乡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论证,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及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湿地、自然保护地、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二)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负责组织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市属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县(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申报世界自然遗产,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二十)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一)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二)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三)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二十四)查处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霸州市益津中路122号

邮政编码:0657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时间)

联系电话:0316-7212217;传真号码:0316-7212217

许朝辉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全面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负责系统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系统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王   永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城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具体事务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股、规划编制中心工作。

杨文君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登记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不动产权利证书发放工作;分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郭   亮  党组成员、开发区分局局长:负责湿地、自然保护地、草原等生态修复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等工作;分管生态保护修复股、林政股工作。

郑姗姗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政工程各类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工作;为市政工程的选址、测绘、方案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等阶段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负责妇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分管市政工程技术中心工作。

王秋军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负责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督察督办工作;协助许朝辉同志管理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负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承担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执法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工作。

于   鹏  一级主任科员:负责负责人事教育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负责系统网络建设、安全维护与更新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土地开发整理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工作。

马朝明  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工作;分管办公室(含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工作。

王建威  胜芳分局局长:负责协助局党组,配合市纪委派驻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和维稳工作;分管监察室、执法局(信访办公室)工作。

褚永生  工会主席:负责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分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耕地保护监督股、设施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赵宏伟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编制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设计工作;负责出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负责指导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定线、验线和复验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分管城乡规划设计股、工程规划技术中心、财务与资金运用股工作。

王双利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系统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对外宣传工作(不含林业方面);负责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分管人事股(主体办)、政策法规股工作。

高   伟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城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工程的验线;负责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分管城乡建设工程规划股工作。

王艳侠  四级主任科员:负责林木新品种的引进和繁殖、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种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发放,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宣传工作;分管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苗花卉管理中心工作。

刘洪涛  霸州分局局长:负责制定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建立建设用地储备库;分管土地储备供应中心工作。

张金强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区分局局长:负责土地、规划、矿产、林业执法工作;分管土地执法中队、规划测绘中队、矿产执法中队和林业执法中队。

吴向兵  煎茶铺分局局长:负责编制全市造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分管造林绿化股(霸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检疫监测站工作。

何江峰  胜芳分局副局长:负责管理地勘行业和地质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按管理权限组织矿产资源矿业权出让相关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分管地质矿产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股)工作。

周国栋  副局长:负责管理局政务大厅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股。

丁会超  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兼任分局长,主持开发区分局工作;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分局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

万鹏飞  四级主任科员:兼任分局长,主持胜芳分局工作;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分局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

任洪春  一级主任科员:不参与系统业务分管工作;负责系统驻村帮扶工作。

任海涛  三级主任科员:分包信安分局、杨芬港分局。督促落实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

李先农  三级主任科员:分包霸州分局、煎茶铺分局。督促落实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

贺忠勇  三级主任科员:不参与系统业务分管工作;负责系统应急重点工作。

范   伟  一级主任科员:协助丁会超分局长工作;负责系统驻村帮扶工作。

各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