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对一非法“小炼油”进行彻底拆除
霸州市对一非法“小炼油”进行彻底拆除
8月1日,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动执法人员18人,车辆5辆,铲车1辆,联合公安局、电业局等部门,在王庄子乡经委配合下,对王泊村一非法“小炼油”进行了断电和强制拆除。现场拆除工业用电变压器、非法建筑工棚、土制窑炉等生产设备。
7月13日,霸州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王庄子乡王泊村西扬水站北侧新建一小炼油厂,该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利用旧轮胎加热提炼树脂,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烟尘直接外排,气味难闻,给周边村民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霸州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下达了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和附属建筑,恢复土地原貌。但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环保要求自行全面清理。为此,霸州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对该“小炼油”进行了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