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质监局“四个坚持”抓质量监管
霸州质监局结合2013年河北省质量月活动,根据本市辖区的实际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四个坚持”的区域监管工作要求,把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监管工作,纳入到了重要议程中。
一是坚持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书面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为增强责令整改的效果,对责令整改的时间、形式、内容等作了规定,要求责令企业整改要及时,明确具体的时限要求,不得使用口头方式。
二是坚持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合格的食品、产品,严格责令企业限期追回。具体规定了如何确定主要企业追回的产品,怎么追回,企业不配合怎么办的问题,在执法工作中,大胆尝试,较好的解决了企业不配合,不合格产品追回的问题。
三是坚持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在整改后,还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不合格的企业,除非已停产,都针对同种产品及时组织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允许企业恢复正常生产、销售。
四是坚持对处罚过的企业进行了事后回访。行政执法工作中要求,凡是责令进行了整改的企业,在整改完毕后,执法人员还要到现场针对整改内容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通过落实“四个坚持”,严格区域监管,该局的监管工作有了新的变化。不仅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了,执法观念有了转变,办案水平也得到了提高,老百姓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