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50名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正式上岗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天蓝水净地绿我有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聘任方案>的通知》(冀环办[2013]299号)和廊坊市环保局《关于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的培训工作通知》(廊环办 [2013]181号)文件要求,霸州市在人大、政协、环保志愿者团队和企业负责人中聘请了50人担任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
近日,我市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培训活动,由环保局专业人员针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相关环保知识以及监督员工作范围、职责及纪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员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中作用的全新平台,他们将成为“12369” 环保举报热线之外,又一支“反污染”的新力量,更加有利于在全市营造“社会协同、人人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目前,全市50名大气义务监督员已全部接受了系统的上岗综合培训,现已正式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