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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霸州市公安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电视讲话

作者: 来源:平安霸州 发布时间:2022-01-27 11:08:39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市广大居民、社会各界朋友们,你们好!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改善大气污染的严峻局面,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有效预防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霸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市今年继续执行“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从重处罚。

对参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其本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 ”禁放烟花爆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行动,更是治污染、保安全的一件大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从每一个人做起,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环保举行庆典、祭祀、殡葬等民俗活动,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创建美好霸州,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您在工作和生活中,如果发现存在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1000-50000元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希望广大群众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开展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后,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代表霸州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向全市人民致以节日的问候,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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