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环保责任,改善环境质量,打造生态之城
2014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面对市委、市政府对新时期环保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霸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进总量减排、提高环境监管水平等五个方面发力,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文明生态之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全面实施“蓝天工程”
坚持多方联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改善空气质量。一是开展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组织联合行动,对违法建设的“冒黑烟”燃煤锅炉进行拆除,对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设施老化不能正常运行的燃煤锅炉企业,一律停产整改。今年以来,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157台,共计251.3蒸吨。二是实施燃煤茶浴炉专项治理。对市区茶浴炉进行了摸底调查,加快推进燃煤茶浴炉拆除、改造。截至目前,完成燃煤茶浴炉查处改造14台,5.8蒸吨。三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编制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采取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强化重点区域流域治理,大力实施“碧水工程”
以中亭河、清北干渠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强化涉酸、涉水企业监管。采取驻厂监管、零点突击、定期巡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涉酸、涉水企业专项整治,对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依法关闭。二是加快推进坑塘水污染治理。对全市范围内坑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坑塘水质实施定期监测,落实乡镇二级网格、村街三级网格责任,实施坑塘污水治理“河长制”,确保坑塘水质达标。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管理和维护。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
三、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坚持城区与农村环保并重,努力在“生态霸州”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一是做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严格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科学合理的确定连片整治区域、范围,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二是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积极推进生态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改革生态乡镇、村创建办法,由指令向指导转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创建调研,为全面推进生态创建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提高规模畜禽养殖企业的环评审批率和验收率。强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提高防治水平,促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四、扎实推进污染物减排,不断扩大环境容量
严格总量预算管理,实施增减挂钩、先减后增的措施,大力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煤炭等落后产能企业淘汰,着力扩大我市环境容量。一是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完善倒逼、约束和激励机制, 持续开展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减排预警预测,探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对于高污染、高耗能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受理;对于高新产业、高科技、低排放的项目,采取服务分包责任制,简化环评程序和内容,压缩办理时限。三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改工程、改进环境管理等措施,严格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