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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环境保护局积极部署东市区“实施环境攻坚工程,打好生态翻身仗”活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4 08:40:11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3日上午,霸州市召开东市区(涵盖东段乡、辛章办、胜芳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会后,霸州市环保局迅速召开局务扩大会议,积极贯彻动员会议精神,并对活动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摸底排查。成立了由局长荣志亮任组长,胜芳分局局长曹绍彦、局副主任科员郝永军任副组长,各涉项乡镇区办环保所和胜芳分局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市区生态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分解了工作目标,细化了责任。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取消节假日,打破八小时,集中时间、人力、精力对东市区涉酸、涉重、涉水、涉气企业排污、地表坑渠水体水质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坚持做到“全、细、严”。
    二是严格执法审批,扶持企业转型。通过对东市区工业企业查手续、查设施、查记录、查排污口、查外围,整顿东市区生态环境,做到“一个目标、一视同仁、一抓到底”。根据环保法律规定,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不符合生态功能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产能过剩的项目,以及轧钢、制管、镀锌、彩钢板、水泥、玻璃、造纸等传统产业项目不再审批。通过严格准入、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等手段,引导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低碳经济发展,重点支持三产及绿色高端项目。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的各项措施,帮助转型企业用好扶持政策,积极解决企业在升级中遇到的困难,
    三是坚决真查实究,严格落实责任。24小时开通环保12369热线,畅通投诉和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监督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出重拳,下猛药,绝不姑息迁就,依法停产整治,整治不达标的坚决关停,严惩违法企业。对偷排污水造成地表坑渠污染的企业落实“十户联保”责任,限期筹资治理达标。与公安、供电等部门和涉项乡镇联合执法,切实形成环境执法强大合力。强化执法工作督查,依法严惩活动中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通讯员:郭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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