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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环境保护局三举措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作者:杜凤楠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4-05-29 09:06: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顺利完成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任务,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一次性办结、告知工作制度。实行来访“第一接待人”制度,对来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对于符合政策规定,材料不齐全的,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并出具补办清单,确保一次性办结。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环保条例程序办事。对于缺少环评文件和三同时验收等材料的服务对象不予办理排污证相关业务。在环评文件和审批批复中明确提出的防护距离和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必须落实到位,再受理审批。
    三是按照“三级发放、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审批权限,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在规范审批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将承诺的时限提前十个工作日办结,尽量缩短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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