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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多措并举,做好惠民实事

作者:张文龙 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4-07-17 09:33:3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霸州市环保局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八个方面23件惠民实事”工作,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强化领导,广泛动员,多措并举,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一是实施“腾笼换鸟”。组织开展了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集中拆除行动,拆除了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1号烧结机旁路;拆除了河北梅花味精有限公司年产能10万吨的味精及调味品生产线一条;拆除了宏丰水泥厂年产能20万吨的生产车间。拆除了宏丰水泥厂年产能20万吨的生产车间;拆除了86台燃煤锅炉,共计61.5蒸吨;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改造228台,共计364.3蒸吨,其中,完成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138台197.8蒸吨;完成煤改气4台,55蒸吨。
    二是实施蓝天工程。环保、公安、供电等部门组织联合行动,对违法建设的“冒黑烟”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拆除,对未安装脱硫除尘设施、设施老化不能正常运行的燃煤锅炉企业,一律停产整改,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直至企业整改完成,经联合执法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强化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监管,采取驻厂管理、不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严防企业偷排偷放,坚决打击“冒黑烟”和脱硫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等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行为。
    三是实施碧水工程。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三级网格监管体系作用,对全市排污企业,尤其是涉酸企业加强监管,严防偷排偷倒、超标排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确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类别,不随意降低环评等级,认真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建设项目分级审批管理规定,不越权审批。把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及污染物总量排放作为项目审批的第一条件,在受理项目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联合把关,凡是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或选址布局不合理又难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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