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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档案馆 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7 09:31: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抢救、保护和深入挖掘散存于社会有保存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提炼其中蕴含的革命精神和时代内涵,特别是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霸州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红色档案资料,敬请社会各界组织和个人踊跃参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机关单位、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个人。

二、征集范围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在霸州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形成的或与霸州有关的红色档案资料。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长期征集。

四、征集内容

(一)纸质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对党组织建设、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的文字资料;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报纸、图书等史料;重要党史人物形成的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荣誉证书等;有关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口述记录等原件。

(二)图片(照片)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代表性人物等图片。

(三)实物类:反映党组织建设、党的运动、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的物件,包括党旗、党徽、党章、奖章、勋章、证书、工作证件、邮票以及革命斗争、战争过程中的实物(军服、肩章、臂章等)、票据(各时期使用的代币券、粮票、购物券等)、契约、地图、宣传品、旗帜、会标等实物;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在霸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四)音视频类:反映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的录音、录像资料。

(五)其他类: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红色档案资料,内容、形式不局限于以上四点。

五、征集方式

此次红色档案资料征集为公益性征集,霸州市档案馆采取捐赠、复制、寄存等方式广泛征集。对捐赠重要档案资料的个人或单位,颁发收藏证书。

六、征集要求

(一)捐赠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客观、真实,并以文字形式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五)档案资料需保证内容真实、品相完整,知识产权无争议。

七、说明事项

(一)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霸州市档案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二)凡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三)有捐赠、复制、寄存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霸州市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与霸州市档案馆联系,友好协商相关事项。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菊

联系电话:7212262

电子邮箱:hbbzdaj@163.com

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霸州市档案馆(邮编:065700)

 

 

霸州市档案馆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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