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法院“走出去”办好民生案
本报讯(记者 盛嘉敏)近日,霸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多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案件,妥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某等60余人为某公交公司职工。该公交公司与王某某等人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为职工缴纳各项保险。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该公交公司在扣除王某某等职工个人保险应缴纳费用后,没有为职工缴纳公司应缴纳部分。王某某等职工主张该公交公司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并对每位职工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某等60余名职工将该公交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解决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邓琳认真了解案情。考虑到多名职工的诉争事实基本相同,传统审判方式不利于高效处理案件,邓琳改变以往的一贯做法,主动“走出去”,坚持能调尽调原则,力争尽快化解纠纷。邓琳第一时间赶到霸州经济开发区法官工作站,与霸州市交通运输局主管领导及霸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会商如何化解这起群体纠纷。
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支持后,邓琳又邀请霸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一并到公交公司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通过耐心沟通,公交公司对欠缴职工医疗保险的事实认可,因近年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但愿意与王某某等职工协商医疗保险补缴及经济赔偿事宜。经过多次调解,60余名职工最终与公交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等人主动申请撤诉,公交公司在职工撤诉后三天内将款项发放到他们手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霸州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不断寻求案件办理“最优解”。该院将继续奋发竞进、求真务实,按照“如我在诉”的要求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情同此心”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