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交警大队四措并举做好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霸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积极以开展“严格纪律作风、规范执法服务、落实内务条令”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四措并举,不断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水平,提高广大市民对事故调处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教育,端正为民服务理念。事故科结合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对全科民警组织集中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认真梳理事故处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弱项,排查在思想作风、纪律观念、廉政意识和工作状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召开民主生活会、业务点评会、谈心交流等形式,进行个人剖析、集体座谈、上下谈心、集中点评,找准执法办案及民警个人的问题所在,做到有的放矢找原因,全力以赴抓整改;要求民警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事故处理工作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努力使事故处理工作避免受到人情、关系的干扰,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教育民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慎用手中的权力,端正执法思想,防止滥用职权、随意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
强化培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事故科坚持把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素质放在首位,不间断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把常用法律法规、勘查现场和调处事故技能、信息化应用等作为主要培训内容,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培训、案件讲评等形式,不断强化民警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业务技能考试和案卷评查,对执法办案适用的法律程序全面检查,通过落实考核、评查制度,使民警熟悉办案程序,保障执法质量,切实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强化责任,提高事故调处质量。事故科结合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督导民警树立强烈的岗位责任意识,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在事故现场勘察过程中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对现场的遗留物、散落物、刹车痕迹等进行细致提取鉴定,做到察无遗漏、不留死角;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案件法制审核和考核评议制度,推出一般程序案件限时办结制,加强对执法记录仪、信息录入、案卷制作是否规范的检查督导,坚决防止出现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案卷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强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事故科要求民警在事故调处工作中,善于用和谐思维化解矛盾,融法、理、情于一体,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针对交通事故不同类别和特点,对当事人之间矛盾或争议较大的案件,主动调解,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事故处理完毕后主动征求群众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填写《交通事故处理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发现并改进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规范和完善事故处理工作;以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环节监督为中心,建立完善执法监督责任体系,明确执法监督职责和权限,严防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完善执法办案质量考评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对执法程序、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群众满意程度等科学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中的问题,落实执法责任倒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