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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建设局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复工验收工作

作者: 来源: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7-04-13 08:37:2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河北省、廊坊市政府关于强化企业复产、工地复工安全监管和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工作安全有序,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控工作,霸州市建设局安监站从4月1日开始,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复工验收工作,同时加强了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建设局安监站对辖区内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复工复产要求并结合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复工验收。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及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等,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和施工现场扬尘得到控制。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对不具备复工开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允许复工开工,必须立即停工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重污染天气启动预警响应期间,对施工工地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对各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等存在消防隐患的部位进行巡查,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今后,还将继续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控工作,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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