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环境保护局多项措施剑指“小散乱污”
近日,霸州市人民政府制定《霸州市违法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方案》,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霸州市环境保护局针对该方案涉及环保方面的工作制定多项措施:
一是规范整治“小”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小非违)企业,进行重点规范整治。 其中,将对涉及到的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进行规范整治,凡涉及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全面取缔“散乱”企业。取缔整治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市政府对涉及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排查出的“散乱”企业,要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报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取缔。
三是严厉打击涉“污”企业。严厉查处涉气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排污单位按要求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严厉查处涉水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非法倾倒、违法私设入河流及坑塘沟渠排污口等行为实行监管和打击,确保我市违法违规“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