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质监局开展 “震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月12日18点31分,河北永清县发生4.3级地震,霸州市震感明显,为确保震后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不发生重大事故,2月13日,霸州市质监局成立了三个检查组,由张建伟副局长带队,分别对霸州市胜利顺达天然气有限公司、霸州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霸州市胜芳镇大华商贸有限公司、霸州市衡际未来广场购物中心、廊坊明珠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胜芳分公司、霸州市四季花园小区等12家单位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现场安全监察,并督促企业在春节期间加强值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