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01 10:37:4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要求,现就延迟企业复工复业事项通告如下: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特此通告。 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