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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明白纸

作者: 来源:霸州市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8 17:20: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按照应接尽接、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所有15-17周岁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均可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15-17岁人员接种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接种。因外出等特殊原因未能到校接种的,由学校组织到属地接种单位及时补种。

三、15至17岁人员必须由监护人现场陪同、并由监护人和受种者现场双签字后方可接种,受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

四、受种者监护人需提前通过疫苗接种微信小程序(见附图)“未成年信息填报”模块准确填报受种者及监护人个人信息。

五、受种者及监护人在接种前应如实向接种医生提供受种者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以便排查是否适宜接种,遵守接种流程和现场秩序,接种完成后留观30分钟方可离开,留观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如有发热或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不能接种。

六、有下列情况严禁使用本疫苗: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

七、有下列情况慎重使用本疫苗:1.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肌肉注射本疫苗可能会引起出血;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接种本疫苗后产生的疫苗反应可能会减弱。接种应推迟至医疗结束后或确保其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对慢性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即使基础疾病可能会导致有限的免疫反应,也应推荐接种疫苗。

八、接种后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向学校和接种单位报告,必要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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