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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廊坊市专项办到我市督导检查“一问 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

作者: 来源:新霸州 发布时间:2017-07-20 08:35:00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4日,以省司法厅监察专员李建兴为组长的省督导组到我市督导检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牛双秋,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振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仰生出席会议。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市直牵头单位参加了会议。
    汇报会上,牛双秋就两个专项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汇报从成立组织、层层动员、制发文件、广泛宣传、督导调度、强化保障、深入查纠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指出了目前我市存在清理项目进展不均衡,有的项目上报问题达数百件,有的还徘徊在几十件;个别单位在 “两个专项”活动中,资料存档不细致、不规范,对于活动开展情况缺少相应的会议记录或影像资料及建章立制工作相对迟缓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将重点强化数据报送,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问题清理,资料存档是否规范,整改是否及时。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注重从深层次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从机制和制度层面进行完善,提出治本之策。
    苏振东就“八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刘仰生就“一问责”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汇报。
    李建兴在听取汇报后,针对我市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讲了具体意见。他指出,两个专项行动开展要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牢固树立“查找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的意识,将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两个专项工作的开展是河北省贯彻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开展工作。要有危机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否则就要落后。要认清两个专项工作是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一项政治任务。在推进两个专项工作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绝对不允许存在党委主体责任缺失问题,纪委在两个专项工作中要贯彻党委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督促、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工作落实到位。
    李建兴强调,要深入学习两个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并理解透、运用好。要坚决反对“零报告”现象,注重清理实效,搞好自我清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各牵头单位要搞好自我清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身查自身的问题,要把自己监督好,要从自身挖出问题来,对已经明显存在的问题不要遮掩,及时整改到位,自我净化。要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深入下去搞调研,深入到乡镇、街道,深入到村街社区,掌握第一手资料。党委(党组)书记领头羊作用要发挥好,带头搞调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发动群众的监督作用,在深入基层之后要发动群众,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对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把握好共性问题,开展好两个专项工作。
    省督导组还到南孟镇田各庄村及东头村实地了解两个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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