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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作者:王秋梅 来源:《新霸州》 发布时间:2017-10-28 10:15:00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2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德清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华、于六乐、靳志强、高建华,秘书长陈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振东,市检察院检察长、市法院党组书记,市工商和食药监局、环保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霸州中亭河水污染治理方案(讨论稿)〉议题的报告》、《关于申请设立钢铁去产能专项资金的请示议题的报告》、《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霸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关于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霸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市创新监管体制,整合了工商管理与食药品监督的行政资源,夯实了执法基础,用严禁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追责,基本确保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但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希望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加强队伍管理与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充实基层监管力量,督促媒体正确全面广泛的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知识。

    会议强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善民生质量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对环保方面议题的审议,可以看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市大气优良天数逐步上升,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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