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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霸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作者:王丽营 来源:《新霸州》 发布时间:2018-06-20 14:44:40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进行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由市委网信办主任樊江主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向阳进行新闻发布,介绍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法律规定以及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出席发布会的媒体有河北日报、中国网、中新社、长城新媒体、廊坊传媒网、廊坊日报、《新霸州》报、霸州广播电视台等。

据悉,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公益诉讼制度,自2017年7月1日施行,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彰显了“公益”在我国法律价值排序上的升格,它意味着中国通过一整套基于国情的法权安排,探索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这是中国法治的生命力所在,也是符合国情的治理之道。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确定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另外,2018年4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 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去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类案件2件,环境保护类案件2件,食品安全类案件1件,水利工程类案件1件。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并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检察院将认真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从更加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周密谋划,稳妥推进,为推进法治霸州建设、服务保障民生,谱写新时代霸州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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