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重庆、浙江、上海、江苏、四川、安徽、湖南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记者21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继重庆、浙江、上海之后,江苏、四川、安徽和湖南于近日相继发布“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这些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建立。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017年10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和青海省试点开展“三线一单”工作以来,生态环境部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调度和对口帮扶,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指导“三线一单”的编制论证和发布等环节,组织各省(市)加快推进“三线一单”工作。
第一梯队试点省(市)结合本地区特点,建立了不同特点的分区管控体系,在“三线一单”编制方面进行了探索,积累了经验,也为后续成果应用及其他19省(区、市)和兵团工作提供了借鉴,奠定了基础。
比如,江苏省提出建立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四川省在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五大经济区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各区域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安徽省将全省划分为1002个环境管控单元,建立了“1+5+16+N”的四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强化对长江经济带及青海省“三线一单”工作的指导调度,密切跟踪已发布省份的“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及时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协调推动第一梯队余下的5省尽快发布“三线一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顶层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省(区、市)的“三线一单”编制和发布工作。(记者 寇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