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内蒙古等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
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 胡璐)记者8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我国将在内蒙古、福建、河南、海南、青海等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工作,这意味着我国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迈出实质性步伐。
据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开始,国家林草局与国家统计局连续开展了三期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研究项目工作。研究工作借鉴了国际前沿的环境经济核算理论和方法体系,以我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和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数据为基准,参考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出了符合国情的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理论和方法。
此次试点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板,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对试点省区全域及以地级市为区域单元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并结合林木资源及生态价值定价、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生态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评估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操作性。
“这次试点意味着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核算方法,从学术研究层面转向了实践层面。”这位负责人说,只有确立了科学权威统一的自然资源价值核算方法,让自然资源及生态产品能够科学定价,才能真正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建立,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他表示,试点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试点基础上,将视情况在全国全面推开。根据计划,今年还将启动第四期中国森林草原资源价值核算,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同时启动草原资源价值核算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