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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检察院出台22项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作者:记者 李新苓 来源:廊坊传媒网 发布时间:2020-11-09 09:40: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霸州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领导带头办案”“快捕快诉”“公检法联席会议”等22项内容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专项斗争以来,霸州市检察院共办理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恶犯罪团伙21个,其中批准逮捕黑恶案件49件、74人,提起公诉50件123人。截止到目前,已将公安机关2020年9月份之前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部提起公诉。

突出打击重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办理黑恶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头雁”示范效应,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黑恶案件,从讯问犯罪嫌疑人到出庭支持公诉,主导诉讼全过程。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做到件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把握黑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枉不纵,以监督效果维护法律公正和权威,通过加大监督力度追诉漏罪30个,漏犯21人。

加强线索排查,突出“打伞破网”。为有效突出“打伞破网”行动,霸州市检察院对2013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逐案倒查,认真开展“回头看”,积极摸排案件线索,共复查各类案件2000余件,同时对正在办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做好“一案三查”工作。截至目前,发现线索33件,其中刑事案件11件,涉及村街干部控申举报线索22件,全部按线索管理规定移送有关部门。

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打财断血”。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霸州市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清黑恶犯罪涉案财产,在提起公诉时依法提出财产刑量刑意见,把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切实推进“黑财清底”。于今年4月份开展了“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深化与法院、公安、金融等部门衔接配合,凝聚合力,排查黑恶犯罪分子财产情况,确保财产刑执行到位。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霸州市法院经执行部门已执行黑恶财产金额29万余元。

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社会综合治理。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十大行业,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霸州市检察院依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以案促治,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参与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1件,推动相关部门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其中,该院制发的环保建【2019】4号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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