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强化商铺门店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
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为维护市容街面秩序,严防人员聚集,根据“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商铺门店禁止在门前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庆典、促销等商业活动;
二、各商铺门店开业以前,必须清除本责任区内建筑墙体、橱窗、公共设施上的乱贴乱画、宣传海报、小广告,严禁摆放落地广告;
三、各商铺门店严禁店外经营、店外摆放、占道经营,确保门前秩序井然;
四、各商铺门店必须做到对本责任区的清扫、保洁,达到门前环境卫生整洁,确保责任区内无拉挂晾晒、垃圾粪便、污水淤泥、渣土杂物等。同时,必须每天对本责任区进行消杀;
五、各商铺门店开业后,必须负责规范顾客的个人防护和购买行为,要求顾客佩戴口罩,有序排队;
六、各商铺门店负责本责任区内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辆严格按照规定停放;
七、我局将加大巡管力度,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商铺门店,按照《廊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