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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扬尘管控,力保“绿色”复工——市住建局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开(复)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作者: 来源:霸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16 15:43: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有关要求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3月份以来,市住建局扎实做好在建施工项目开(复)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节后开(复)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市住建局扬尘管理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制定扬尘防治开(复)工方案,对申报工程进行逐个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复)工。达不到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的项目,不得开(复)工。

二是强化监管,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廊坊市住建系统2021年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细化标准》,要求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各方承担的扬尘防治职责。在开(复)工验收过程中,严格对照“八不准”要求,确保核验的施工工地达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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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指导,督促责任主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按照《霸州市住建局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与开(复)工项目签订“2021年度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公开承诺书”,同时制作“扬尘防治现场公示牌”,并要求“一书、一牌”在施工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承诺内容的,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置,承担相应后果。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扬尘防治的良好舆论氛围。复工复产工作开展以来,继续加大对《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通过送资料进企业、微信群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让扬尘防治理念落实到企业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上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大背景下,市住建局将持续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争消除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助力全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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