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五部门印发六条措施 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
河北日报讯(记者冯阳)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是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关键一环。日前,省商务厅等5部门印发《河北省畅通再生资源回收末端循环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打通“收旧”堵点,畅通“换新”链条。
聚焦打通旧物上门回收的“最后一公里”,《措施》提出,便利再生资源回收车辆上路,对满足上路基本条件(证照齐全)的回收车辆,在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方面予以规范和支持。
便利回收企业人员开展上门回收业务。相关部门将积极协调街道,对规范化回收企业进入小区开展上门回收、布局回收网点等回收经营活动予以支持。
如何利用各类设施网点,让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即能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
《措施》提出,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将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并鼓励回收企业利用环卫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各类园区空置厂房等基础设施开展回收业务。
在已有设施网点的利用方面,《措施》提出,既支持回收企业通过搭载社区原有服务网点开展综合品类废旧物资回收,也鼓励回收企业开放社区回收网点,增加社区咨询、维修、缴费等便民服务,拓展“一点多能”。
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是税务部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有力举措。《措施》明确,落实这一做法,以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从而降低回收企业税收成本和风险。
此外,《措施》提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商务、公安等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强对无照经营、违法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