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会卷 | 高跷会:红旗公议老高跷会(六)
瞎子观灯
瘸子、瞎子,最右图摄于 1980 年代
瞎子和瘸子的角色位于队列的十八、十九位,如其角色名称,二者在表演时主要以夸张的动作和表情刻画瞎子与瘸子在行路中的神情姿态。瞎子的表演者身材偏矮,通常要求150~160cm 之间,服装上与上世纪 80 年代出会形象并无太大差异,而瘸子的扮演者身材较瘦为宜,绑两只高度参差的腿子。
傻妈 傻小
傻妈和傻小两个角色是摆会中、尤其是撂场时较为出彩的两个人物形象。从扮相上看,有别于前者和其他角色,傻小的服装与道具并不拘泥于传统的戏曲装扮,反而结合了大量的现代化元素,如头部的装饰可以佩戴假发,也可以扎冲天辫,面部妆容和服装的修饰比较随意,可以身穿花布衫,也可在外衣和面部随意写字,内容大多是当下流行的时尚词语。为配合角色的形象,故演员在选择上均要求身材微胖,眼神与肢体动作的表演更为灵活、夸张和放浪,通过外在的修饰配合表演的诙谐,在撂场中往往能使氛围达到高潮,推动观众的参与度与情绪最高点。
“骑骆驼”造型,左上图摄于 20 世纪 80 年代
红旗公议老高跷的撂场分“大场”与“小场”,摆会时由于时间的限制一般以撂小场为主,即分场之后就可以双双下场。大场与小场的区别就是表演的节目分整场与半场,半场指大和尚带领队伍分完场之后,直接下场,或者大和尚和小婴哥多表演几个技巧动作,后面的演员直接下场,但傻妈与傻小要有语言对话。摆会结束后参加的被邀请表演必须撂大场。赶上过桥或大的场面要表演“骑骆驼”,遇到观众太多的时候考虑到安全就会放弃表演。
撂场的最后造型叫“骑骆驼”,造型主体由六个演员组成,下面四个演员(主要是扮演男角色的演员组成,身高要一致且有力气)托起大和尚,大和尚驮着小婴哥,小婴哥左手抓住大和尚的丝绦。大和尚嘴里叼住黄带子的一端,另一端由老佐子牵着,黄带子平常放在老渔翁的鱼篓里,而并非老渔翁腰间的大带。其他会里都是用老渔翁腰里系的大带牵骆驼。通常傻小子和傻妈表演结束后表演骑骆驼,表演时大家注意协调动作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作为胜芳一年一度的狂欢活动,高跷会动作的表演元素与社会秩序融为一体。在过程中,所有的身体行动要素都能调动跟会者与表演者的情绪,使与身体语言相关的文化意义得以强化。舞蹈通过胜芳人一代代的演述,成为会众与当地文化的一种深刻的身体记忆和文化符号,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艺术行为。“当某种文化里直接来自共同祖先群体的血缘群体,诸如,血缘家庭,双系家族,家庭、氏族等,生者与死者之间便构成了重要的联系,即在血缘群体成员与其祖先群体之间出现了一种社会关系。”舞蹈中充满了生活化的语言和娱乐化、狂欢化的身体行动,而这些肢体语言要素都建立在对火神的信仰和仪式之上,在活动中,诸多的事件要素在强化亲属关系和邻里关系,从而整合胜芳社会结构中“人”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红旗公议老高跷
高跷钻灯 蔡利·摄
实际上,人们总是通过戏剧表演中布景的使用来处理社会群体内部的和外部的关系。高跷会中的角色扮演将生活的艺术与民间的风俗演绎的妙趣横生,男扮女装的角色扮演又将女性的身体形态呈现的淋漓尽致。高跷是胜芳古镇人们共同喜好的艺术形式,是地域共同体的精神文化,它挑逗、幽默的艺术形式,是对节日喜悦的表达,而高跷在撂场时候的表演也经常成为整个摆会仪式活动最热闹的一部分。胜芳人借助摆会的一系列仪式性活动表达对生活的企盼和对火神的敬畏,从中包含了他们对艺术行为的展现、理解与认同,而胜芳的两道高跷会则是属于当地具有较强张扬身体语言个性的两道花会。在摆会的撂场中,所有的花会展演都在调动跟会者与观会者的情绪,而高跷会的表演则能将整个时间与空间推至最热烈的高潮,表演者通过身体的动态符号传达给看会人它们紧扣仪式的主旨。作为仪式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两道高跷会各自本身就是一个严密且完整的意义体系,都有其固定的表演动作、表演程式、鼓点和台词,这些语言及与看会人的互动有利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交流,与其他花会联结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整体的意义系统,是特定文化空间中的艺术表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