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会卷 | 灯会:胜芳灯会(二)下
(3)正月十六这一天,是出阁女儿回娘家的日子。一大早,娘家人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折供(将供桌上的供品收起),准备女儿回门。“看了娘家供,死公公”,没有人愿意犯忌的。娘家总会派小辈到婆家接姑太太(对出阁女儿的尊称),这是对两家的尊重。“姑爷外甥子官儿”,姑爷在丈人家备受款待。
正月十六,最幸福的当属女人。在封建社会,大家闺秀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平时出门坐小轿,挂轿帘,与社会难得接触。十六这一天则不同了,大户家的女人被允许出门,上街看会购物,四处游玩,她们最高兴的事,莫过于晚上的走百病了。
走百病是明清以来北方的风俗,有的在十五日,但多在十六日进行。这天妇女们穿着节日盛装,成群结队走出家门,走桥渡危,登城,摸钉求子;见桥必过,认为这样能祛病延年,驱病除灾。又称“走桥”。 直到夜半,始归。明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场》:“八日至十八日……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明周用《走百病行》:“都城灯市由来盛,大家小家同节令。诸姨新妇及小姑,相约梳妆走百病。俗言此夜鬼穴空,百病尽归尘土中。不然今年且多病,臂枯眼暗兼头风。踏穿街头双绣履,胜饮医方二钟水。谁家老妇不出门,折足蹒跚曲房里。今年走健如去年,更期明年天有缘。蕲州艾叶一寸火,只向他人肉上然。去年同伴今希有,几人可卜明年走。长安主人肯居停,寂寂关门笑后生。但愿中秋不见月,博得元宵雨打灯。”清顾禄《清嘉录·正月·走三桥》: “元夕,妇女相率宵行,以却疾病。必历三桥而止,谓之走三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