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实施霸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意见征集结果的公告
按照《河北省2021年20项民生工程专项工作方案》冀双创双服办[202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摸排工作的通知》 工作的具体要求,我市将启动实施霸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建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6号文件和《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办法(试行)》要求,2022年度实施霸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于2022年4月7日至4月14日,对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截至2022年4月15日,我局未收到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程序对2022年度实施霸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发布意见征集结果的公告。
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