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召开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12月3日,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就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市政务微信“霸州发布”、《新霸州》报和霸州电视台三家媒体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副局长李彬从环评“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及该局突出改革重点,在优化审批环节和流程上狠下功夫,实现环评审批和环境监管有机结合,提升服务质量方面进行了发布。
该局积极响应“方便群众、高效运作、规范服务”的号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对属于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按照从快审批的原则办理,即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
根据国务院简化前置、并联办理的要求,简化项目申请材料,细化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境敏感程度,对项目环评审批流程实行分类管理,简化污染较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项目内部审批程序。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查同步进行。同时,剥离其他部门管理与环评无关的事项,简化大气、水等环境要素现状监测及规划园区项目的环评要求,压缩环评文件编制内容。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对符合环保要求、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和审批管理的衔接,消除项目审批障碍,为项目及时开工创造有利条件。
在提升办事效率的同时,该局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从严把关。对管理名录不明确的项目,通过类比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咨询专家等方式,弄清污染因子、排污节点,认真审查污染物执行标准的准确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环评结论的符合性,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规定,强化环评机构的责任,提高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减少环评文件的修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2017年以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简称《名录》)两次修订,共简化81类项目的环评文件类别,该局结合《名录》的动态调整情况,严格按照《名录》的简化调整内容,实施分类管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实行审批管理;对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同时,对未列入国家《名录》且污染较轻、不涉及敏感区、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的6大项、45类项目实行环评审批豁免制度,不再进行环评文件审批,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住排放达标关口。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节省了企业的办事时间,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积极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互联网申报。企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只要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网上审批系统即可网上申请办理,项目咨询、受理、审批结果以及批复内容也将在网上全程公开,实现“阳光审批”。企业随时通过系统了解所申报的建设项目审批的全过程及进度,查看最终的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全文(不含涉密内容)及相关信息也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了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该局通过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申报及审批,“打通”了环评+排污许可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从环评阶段到排污许可阶段信息的顺畅流转,减少同类信息重复申报,支撑环评和排污许可管理。同时,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在全省同一个系统开展申报、受理和审批,推动全面实现建设单位互联网申报、生态环境部门专网审批,确保环评审批信息及时、规范和完整,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国家“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审批系统”的实时数据对接,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