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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9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通告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霸州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打击整治重点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3.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4.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5.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问题。
6.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7.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8.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9.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10.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11.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12.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13.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二、举报方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揭发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养老诈骗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避免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财产损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予以严格保密。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话举报:0316-7221919;
信件举报:邮寄至霸州市金康东道208号刑警大队 
邮编编码065700;
电子邮箱举报:bazhousaohei@163.com;
网络举报:霸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霸州”。


霸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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