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2﹞第1号修订)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5 10:01:34 浏览次数:177 次 【字体:小 大】 上一页页码: /下一页下载文件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 上一条: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公告2022年第5号) [ 2022-02-15 ] 下一条:进一步降低核酸收费标准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456号) [ 2022-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