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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时间:2020-01-10 11:00:4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其他乡镇(区、办)要参照市区模式,按照《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18)4号]的有关规定,整合乡镇、村街力量,对乡镇环保监测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有效管控。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

 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燃放活动,充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18)4号],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控、综合治理”原则,按照“党政总揽、部门联动、基层实施、社会协同”的思路,将烟花爆竹禁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的作用,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引导、网格管控、街面巡控、打击惩处、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工作,实现“禁放区禁得住、社会面控得住”目标,确保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确保广大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为大气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为2020年春节和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旭峰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爱武担任,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宣传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李纳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职责(附件1),制定部门(系统)专项方案。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要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村街、物业的具体责任,在市政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全面组织实施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三、阶段划分

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8日结束,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共划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春节结束)。

围绕《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霸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各成员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开展宣传引导。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要面向广大群众,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放宣传工作,将宣传引导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4日)。

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要按照市政府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根据辖区社区、村街、单位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将每一个网格内禁放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网格管控责任台帐,逐网格绘制出网格管控力量部署图,明确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网格管控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看护阶段(1月24日至春节结束)。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为燃放高峰日。在除夕晚20时至正月初一凌晨1时,正月初一、初五凌晨6时至上午9时,正月十五晚18时至23时燃放高峰时段,由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负责统一组织,整合环保、城管、应急、教体、市场监管、民政等成员部门、村(居)委会干部、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单位内部保卫组织、楼门院长等群防群治力量,逐个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落实禁放看护措施。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春节结束后)。

围绕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放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单位按照“整体工作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的标准,推进本部门、本辖区禁放管控工作。从即日起,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乡、南孟镇和市政府各成员部门要制定工作分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月13日前,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要将本部门《负责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责任领导名单》(附件2)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六股。各部门人员由所在分包乡镇(区、办)统一指挥调度,对春节网格管控进行具体安排。共抽调市级力量210人。其中,市城管局40人,全部分包霸州镇。市生态环境局40人,全部分包开发区。市住建局40人,20人分包裕华街道办事处,20人分包南孟镇。市应急局、市教体局各20人,全部分包裕华街道办事处。市交通局20人,全部分包南孟镇。市市场监管局20人、市民政局10人,全部分包康仙庄镇。各分包单位要及时和所在分包乡镇对接,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分包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对制止无效的,及时通知辖区派出所依法处置。 

(二)持续宣传引导。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和市公安局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围绕辖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等行业系统以及社区(小区)、村街,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手机软件、楼宇电视”等资源,广泛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材料、张贴通告、会议部署、公益广告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霸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霸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府各部门要管好本部门干部职工,倡导广大党员干部从自身和亲属做起,带头遵守禁放规定;市教体局要组织所属学校、幼儿园向学生、幼儿发放烟花爆竹禁放提示,通过“小手拉大手”,扩大宣传覆盖面;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大气治理宣传,提示市民遵守重污染天气禁放规定;市住建局要召开各物业公司负责人会议,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放工作进行组织发动、安排部署;同时要监督下属单位、在建工地落实春节期间禁放看护和防火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要在对市区禁放范围内无主管部门、无前置或后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进行禁放宣传告知,确保告知覆盖率达到100%;市民政局要加强殡葬企业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市交通局要协调公交、出租车公司在公共交通工具、公交换乘站点等投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

(三)实行网格管控。1月23日前,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负责,统筹整合部门、乡镇(区、办)、村(居)委会三级管控力量,以禁放区域内各小区、村街、商业街区为最小网格,逐网格明确网格长、网格员、责任岗位、责任时间和责任措施,建立网格化实名制责任管控机制。原则上,各网格的网格长由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乡、南孟镇干部担任,负责组织发动网格内的单位保卫组织、小区保安员、物业工作人员、治安志愿者、楼门院长等群防力量,对网格内的楼宇、单元、出入口、停车场、广场以及网格周边街道等重点区域部位分片包干,不间断巡查和看护,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违法燃放行为。对制止无效的,及时通知辖区派出所。各部门的分包干部、其他基层干部为网格员,协助网格长开展禁放巡查工作。各相邻网格要加强协作,遇有突发情况,相互支援、互相策应。1月23日前,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要完成所有网格管控人员、管控任务的组织部署。1月24日(除夕)晚20时起,市区全面启动网格管控措施。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交警、巡警,加强市区主要干道、街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发生在街面上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加大惩处力度。市公安局要加大对未经许可且构成违法犯罪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应急局要加强对市区禁放区内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从源头上予以封堵。要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对单位和个人举报的烟花爆竹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要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五)强化应急处置。各成员部门、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要围绕可能出现的大人流聚集、阻挠执法、火情灾害、极端天气和社会舆情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增强应急处置力量,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市公安局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处置队,动中备勤。市消防救援大队要重点加强专业应急处置准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在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日重点时段动中备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清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全市大气治理攻坚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管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整体全面推进。要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联动、基层组织落实、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宣传引导、依法严管等关键环节,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禁放工作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努力实现市区全面禁放目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管理局面,确保管控工作成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孟镇、康仙庄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本单位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禁放责任和管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网格。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成督察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生违法燃放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违法燃放导致发生公共安全案(事)件的,将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法燃放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加强信息沟通,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各成员部门、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镇、南孟镇要落实情况报送制度。2020年1月13日前,霸州镇、裕华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康仙庄、南孟镇、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将参加春节期间网格管控人员名单报至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六股;2020年2月8日,各单位报送工作总结。

相关政策解读: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区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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