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霸州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跃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霸州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跃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霸州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跃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冀政办字[2019]9号)、《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意见》(冀发〔2020〕4号)和廊坊市及我市关于县域科技跃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县域经济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廊坊市和我市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扎实开展“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创新创业规模和质量,着力打造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霸州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完善创新条件,增加创新产出,提升创新管理,整体谋划、重点突破,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水平,确保我市在省科技创新评估考核中进位争先。2020年,在创新投入方面,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力争达到0.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在创新主体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3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25家以上。在创新条件方面,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累计达到6家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园区、基地累计达到2家,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累计达到8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0%以上。在创新产出方面,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较2019年增长10%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支出力度
1.加大财政科技支出力度。继续把科技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确保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只增不减。2020年我市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达到0.5%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自主研发、委外研发、产学研合作等多种研发形式,积极开展企业管理培训,提高政策宣传密度和质量,完善企业统计制度。2020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1%。(数据提供单位:市统计局)
3.落实税收激励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等方面普惠税收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需求、研发投入、创新活动、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主体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二)进一步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4.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引进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的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2020年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3家以上,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
5.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等方式引导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重点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创新发展。2020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25家以上,千家工商注册企业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57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
6.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农业园区、基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与推广应用。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对接,精准吸纳京津创新资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各乡镇(区、办))
(三)进一步推进创新条件建设
7.加快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实施高水平创新研发机构增长计划,依托产业优势和龙头企业,加强重点培育,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组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引导已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提档升级,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020年我市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累计达到6家,其中市科技和工信局新增2家,市发改局新增1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发改局)
8. 加强创新园区、基地建设。加强我市创新发展顶层设计,推进省级以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型县、创新型乡镇、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园区和创新基地建设,支持现有园区提质增效,推进园区开放合作,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2020年我市省级以上创新园区、基地累计达到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
9.加快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支持创新创业载体提档升级,鼓励建设省级以上生产力促进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院士工作站、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市场等创新产业载体,引领培育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2020年,我市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累计达到8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
10.提高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加快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列统工作,把符合条件的研发机构全部列统。2020年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0%。(数据提供单位:市统计局)
(四)进一步增加创新产出
11.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鼓励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引进,落实专利奖励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创新能力。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较2019年增长1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2.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和质量农业发展,完善全产业链农业产业技术体系。2020年我市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55%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数据提供单位:市统计局)
(五)进一步提升创新管理
13.加强科技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谋划、协调和督导,制定和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形成常态化研究、部署和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机制。建立多形式科技创新理论学习制度,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14.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发挥好网络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政策、重大科技成果、热点科技问题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活动、科普活动、科技扶贫活动,推动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京津冀协同创新等工作情况,完善科技创新环境。(责任单位:市科技和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银保监组)
四、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引导作用,在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市科工、财政、统计、发改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同时,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举全市之力推动科技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高科技创新服务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管理高效、服务规范的基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队伍。
2.强化职责分工。具体工作中,各涉项部门要结合《霸州市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测算责任分工表》,查漏补缺,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力推2020年霸州市县域科技创新考核评价退“C”进“B”争“A”。
3.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对国家和省、市已出台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及时掌握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健全全市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培训体系,通过政策宣讲、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精准宣传解读服务,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实现各类创新主体政策服务全覆盖。
4.强化督导考核。实施全市科技创新调查制度,健全科技创新指标监测体系,实行重点指标月报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与政府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科技创新重要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加强监督问效。针对重点环节,加强督导问效,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将对各涉项部门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形成专报,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