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霸州市规范性文件>详细内容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长效管护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时间:2021-07-23 09: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区、办),市直各有关部门:

    《霸州市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长效管护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七届霸州市人民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霸州市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长效

管护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廊坊市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文件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霸州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省、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目前我市共完成农村厕所改造9.2万户,已购置51辆吸污车(罐式三轮汽车)、4辆干湿分离粪便车。为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管护机制,利用中央改厕整村推进资金349万元,购置23处地埋式玻璃钢化粪池粪污储罐(每处100吨)、30辆吸污车(罐式三轮汽车),通过统一管理清掏及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解决二次污染,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全市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全覆盖。

二、运营模式

1、综合考虑村庄人口、运距及交通情况,设置23处地埋式玻璃钢化粪池粪污储罐(每处100吨),将农户化粪池抽取的粪污运输至就近的玻璃钢化粪池储罐内,乡镇负责储罐的日常管理。

2、全市配备的81辆吸污车(罐式三轮汽车)(其中2020年卫健局已采购51辆、农业农村局计划采购30辆),由乡镇安排专人负责,满足农户粪污日常清掏运输需求。

3、储粪罐设置在紧邻种植大户、交通便利的区域,由种植大户负责日常管理。农户厕所粪污由清掏队转存至储粪罐进行二次发酵,沼液用水稀释后直接灌溉;沼渣就地堆沤腐熟后,可作为肥料使用。

三、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共同牵头,农业农村局负责方案制定、工作推动、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卫健局负责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技术指导、疫情防控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强化工作专班和专项推进。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待项目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各乡镇(区、办)既是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强有力的专项组织推进机制,要将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工作和改厕工作一起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体谋划设计、一体组织推动、一体督导落实,要结合改厕整村推进,及时跟进做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利用的确村确片工作。

2、加强管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乡镇管理+服务站”运行机制,农业农村局采购一批抽粪车交由乡镇管理。各乡镇在原有服务站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建立持续稳定的专业化、市场化粪污清掏服务队伍。对粪污进行统一收集、统一运输。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优质第三方企业,成立运营维护公司,负责清掏服务。引导本地林果种植、生态农庄、农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种植企业、经营主体,包村联户、主动对接,定期清掏消纳厕所粪污。村街按照实际需要,自行组建管护运维队伍,优先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及五保户。各村与相关人员签订协议,定岗位、定路段、定责任、定标准。

3、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建立以线索为导向、以暗访为主要形式的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弄虚作假、漠视群众利益等形式主义问题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处理、追责问责。

相关政策解读: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霸州市进一步完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长效管护机制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打印正文】 【关闭正文】 【返回顶部】